海南双轮铣搅拌桩施工条件
海南双轮铣搅拌桩施工——作业条件
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 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1. 深层搅拌法施工的场地应事先平整,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包括大块石、树根和生活垃圾等)。场地低洼时应回填粘性土料,不得回填杂填土。基础底面以上宜预留500mm 厚的土层,搅拌桩施工到地面,开挖基坑时,应将上部质量较差桩段挖去。
2. 施工前应标定深层搅拌机械的灰浆泵输浆量、灰浆经输浆管送达搅拌机喷浆口的时间和起吊设备提升速度等施工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成桩试验,确定搅拌桩的配比和施工工艺。
3. 施工使用的固化剂和外掺剂必须通过加固土室内试验检验方能使用。固化剂浆液应严格按预定的配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拌制浆液的罐数、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
4. 应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
海南双轮铣搅拌桩施工工艺
1. 深层搅拌法的施工程序为:搅拌机定位→预搅下沉→制配水泥浆(或砂浆)→喷浆搅拌、提升→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提升直*孔口→关闭搅拌机、清洗→移*下一根桩、重复以上工序。
2. 施工时,先将深层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浆胶管将贮料罐砂浆泵与深层搅拌机接通,开动电动机,搅拌机叶片相向而转,借设备自重,以0.38-0.75m/min 的速度沉*要求加固深度;再以0.3-0.5m/min 的均匀速度提起搅拌机,与此同时开动砂浆泵浆砂浆从深层搅拌中心管不断压入土中,由搅拌叶片将水泥浆与深层处的软土搅拌,边搅拌边喷浆直到提*地面(近地面开挖部位可不喷浆,便于挖土),即完成一次搅拌过程。用同法再一次重复搅拌下沉和重复搅拌喷浆上升,即完成一根柱状加固体,外形呈现"8"字形,一根接一根搭接,即成壁状加固体,几个壁状加固体连成规成一片,即成块状。
3. 施工中固化剂应严格按预定的配合比拌制,并应有防离析措施。起吊应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成桩要控制搅拌机的提升速度和次数,使连续均匀,以控制注浆量,保证搅拌均匀,同时泵送必须连续。
4. 砂浆水灰比设计无要求时采用0.43-0.50,水泥掺入量一般为水泥重量的12%~17%。
5. 搅拌机预搅下沉时,不宜冲水;当遇到较硬土层下沉太慢时,方可适量冲水,但应考虑冲水成桩对桩身强度的影响。
6. 每天加固完毕,应用水清洗贮料罐、砂浆泵、深层搅拌机及相应管道,以备再用。
1. 搅拌机喷浆提升的速度和次数必须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应有专人记录搅拌机每米下沉或提升的时间,深度记录误差不得大于50mm,时间记录误差不得大于5s,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均应注明。
2.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并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定。对于不合格的桩应根据其位置和数量等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补桩或加强邻桩等措施。
3. 搅拌桩应在成桩后7d 内用轻便触探器钻取桩身加固土样,观察搅拌均匀程度,同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检验桩的数量应不少于已完成桩数的2%。
4. 在下列情况下尚应进行取样、单桩载荷试验或开挖检验:
⑴经触探检验对桩身强度有怀疑的桩应钻取桩身芯样,制成试块并测定桩身强度;
⑵场地复杂或施工有问题的桩应进行单桩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
⑶对相邻居桩搭接要求严格的工程,应在桩养护到一定龄期时选取数根桩体进行开挖,检查桩顶部分外观质量。
5. 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 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 后的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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